一、本府以 113 年 6 月 3 日府教特字第1130107492號開會通知發文各校。
二、會議時間:【視審查個案性質安排審查場次】
A 場次: 113 年 6 月 11 日(二)下午 2 時
B 場次: 113 年 6 月 12 日(三)下午 2 時
三、會議地點:
A 場次: 113 年 6 月 11 日(二)教育處 2 樓教網中心會議室
B 場次: 113 年 6 月 12 日(三)宜昌國中 2 樓會議室
四、注意事項
※請申請學前未就學安置學生家長及申請安置學校派員與會。
※請原安置學校及申請安置學校務必派員參加(特教教師務必參加),並邀請家長出席(隨文附上家長通知書),以利個案相關事項討論與安排。
※請惠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
⭐請出席人員於會議前再次確認處務公告上最新公告之會議時程表。
⭐請各校與會報告老師與家長於排定之議程時間前 20 分鐘至等候區先進行簽到,並等候招呼後再進入主會議室進行會議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