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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954

113學年度本縣教保服務機構申請收費調整一案,請查照。

一、依據 112 年度第 2 次全國幼教及學前特教科長會議決議、 113 學年度本縣教保服務機構收費調整審議委員會籌備會議決議本縣教保服務機構收費調整審議小組作業計畫辦理。

二、欲申請收費調整者,請務必依本縣教保服務機構收費調整申請資料檢核表之規定,於本(113)315(星期五)下午5時前檢具申請資料(18),送達本府教育處特殊及幼兒教育科承辦人員戴子軒科員申請辦理。

三、相關流程表件如附檔,請自行下載使用。

四、 112 年度原始憑證之指定月份於(113)318(星期一)後另行通知已提出收費調整申請之園所,請於本(113)41(星期一)下午5時前檢具資料(18),送達本府教育處特殊及幼兒教育科承辦人員戴子軒科員。

五、教保服務機構收費調整說明暨通知須回收至少七成以上,並製作統計表以供委員審議參酌。

欲申請午餐費、點心費調整者,需檢附輔導紀錄、菜單以供委員審議參酌。

七、欲申請延長照顧服務費調整者,需檢附家長告知書,並載明延長照顧服務可自由選擇參加及其計費公式等

八、應附資料缺件且無法於本(113)41(星期一)下午5時前完成補件者,依規定駁回申請

主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戴子軒
連絡電話: 8462860-257
傳真號碼: 8462780
公告時間: 2024-02-15 11:05:00
最後修改: 2024-02-20 16: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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