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年度幼兒園充實及改善教學環境設施設備相關
(一)國教署自 98 年起持續補助公立幼兒園充實及改善教學環境設施
(二)113 年
計劃書注意事項:
1. 計劃書繕寫請完整完善:
(1) 各項需檢附之資料請檢附齊全。
(2) 詳述清楚現況概述及需求說明、設施設備購置(使用)時間,
(3) 敘明清楚改善規劃:提供設置地點、修繕範圍、面積、尺寸,
如 1 :屋頂或外牆防水隔熱,請於平面圖標示改善位置及範圍。
如 2 :若 2 歲專班專用廁所,請於平面圖標示廁所位置,
(4) 經費需求:請提供施作細項、經費明細表,請勿用一式編列,
2. 請將經常資本門拆分正確。
3. 轉型 2 歲班及既有案(含既有 2 歲班)計劃書請使用各別的計劃書繕
4. 計劃案有其固定作業時程,請務必遵守填報規定,避免來回補件。
***3 至 5 歲班轉型 2 歲班、既有 2 歲專班申請計畫書~請交特幼科承辦人:戴子軒#257
***一般幼兒園申請計畫書(計畫書格式同既有 2 歲專班)~請交承辦人:林楷倢#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