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991
線上填報 有關教育部調查113年度「特殊教育在職教師加註需求次專長學分班」進修需求(公務填報編號:7180),請各設有特殊教育班之國中小至校務系統公務填報區進行填報,務必於113年1月3日下午5時前完成填報,謝謝配合(更新稽催名單)。
|
說明: |
| 一、 | 為增進中小學及特殊教育學校,特殊教育教師「視覺障礙」、「聽力與語言」及「情緒與行為」教學專業知能,爰規劃辦理上開 3 類需求次專長學分班。 |
| 二、 | 旨揭學分班規劃說明如下: |
| (一) | 薦送資格對象:具特殊教育學校(班)教師證書且為國小教育階段或中等教育階段身心障礙組,並任職於中小學或特殊教育學校之在職專任正式教師。 |
| (二) | 修習課程學分數:最低應修 12 學分,教師於修畢課程後,於特殊教育學校(班)教師證書註記修習之需求次專長。 |
| (三) | 開班時間及費用:將視需求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於 113 年暑假或適宜時間開辦,開班費用由本部支應,學員無須支付學分費。 |
| (四) |
另依據「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在職進修作業要點」,為顧及花東與離島地區教師進修權益,依實際進修情形及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等規定,補助進修期間所需交通費與住宿費,由進修之師培大學依參與情形另案向本部申請補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