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教署 112 年 9 月 23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120131179 號函辦理。
二、為了解各國小附幼聘用身心障礙者擔任專任教師情形,請於 112 年 9 月 27 日(三)中午前至指定表單填報身心障礙專任教師人數。
三、專任教師以 112 年 8 月 1 日在職人數為調查基準,不含代理代課教師,身心障礙類別及編碼請參考該教師之身心障礙手冊。
四、附件 excel 檔僅為填報參考,無須上傳,人數填報表單連結如下:
https://forms.gle/2b4ZWwfCBfJNr8E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