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府 112 年 6 月 5 日府教特字第 1120111291 號函諒達。
二、本調查表僅尚有教保員實缺之國小附幼需填寫:
花蓮縣花蓮市中正國民小學、花蓮縣花蓮市中華國民小學、花蓮縣花蓮市國福國民小學、花蓮縣新城鄉北埔國民小學、花蓮縣吉安鄉吉安國民小學、花蓮縣吉安鄉光華國民小學、花蓮縣鳳林鎮林榮國民小學、花蓮縣鳳林鎮北林國民小學、花蓮縣玉里鎮長良國民小學、花蓮縣玉里鎮大禹國民小學、花蓮縣玉里鎮高寮國民小學、花蓮縣秀林鄉和平國民小學、花蓮縣卓溪鄉崙山國民小學、花蓮縣卓溪鄉立山國民小學、花蓮縣卓溪鄉卓楓國民小學、花蓮縣花蓮市中原國民小學
三、為了解前述學校附設幼兒園 112 學年度招生情形及教保員缺額需求,請依實際情形填列「花蓮縣 112 學年度國小附幼招生情形及教保員聯合甄選提報缺額調查表」,並於 112 年 6 月 9 日前依實際新生登記人數填列回傳本表,並將核章後之掃描檔上傳指定表單:
https://forms.gle/jdpWTnVBo3fifduZA 。
四、教育部為落實幼生權益,自 112 學年度起要求各校應依實際招收幼生數之師生比(1 比 12 至 14)聘足教保員員額,惟查部分學校附設幼兒園尚有代理教保員控留情形,請確依招收人數配置足額之正式教保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