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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重要 提醒 ※最速件-校長甄選※特別提醒=>111年12月19日(星期一)於教育處第2會議室辦理校長甄選積分審查作業。

  1. 依據「花蓮縣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儲訓作業要點」與111學年度校長甄選簡章辦理。
  2. 送件教師於審查當日請務必攜帶合格教師證書正本、服務證明書(需詳細載明擔任行政職務或導師之起訖時間)、前校離職證明書供檢核,俾確認年資等積分。
  3. 「最近3年獎懲」採計自1081219日至1111218日止,請逕至WebHR下載列印獎懲明細表並經人事人員確認無誤核章後送審。
  4. 國中與國小分組審查,時間為上午930分至12時、下午1時至330分,逾時不候;請抽取號碼牌依序審查。
  5. 請務必備妥貼足限時掛號35元郵票之信封1個【此為簡章規定】。
  6. 餘請參閱1111214日府教學字第1110251983A號函
主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辛金玉
連絡電話: 03-8462860#231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22-12-15 09:48:00
最後修改: 2022-12-19 08:44:14
點閱數: 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