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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花蓮縣政府112年度第3次公告偏遠地區學校(富北國中) 專業輔導人員(心理師)甄選簡章

花蓮縣政府 112 年度第 3 次公告偏遠地區學校(富北國中)

專業輔導人員(心理師)甄選簡章

一、依據:

  • 國民教育法第 10 條。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直轄市與縣(市)政府置專業輔導人員實施要點。
  • 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

二、基本條件:

  • 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 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第九條規定情事者。

三、甄選類別、名額、工作時間、工作內容及待遇:

  • 類別及名額:偏遠地區學校(富北國中)心理師共 1 名。
  • 工作時間:自契約簽訂之日起。
  • 工作地點:本府所屬學校(富北國中)服務該校學區內及鄰近國中小學生。
  • 工作內容與標準:

1.個別心理諮商、心理衡鑑及諮商評估:提供學校轉介三級之學生個別心理諮商,平均每週進行約 12 至 15 人次之學生諮商工作。

2.教師及家長諮詢:提供接受心理諮商學生之教師及家長一個月一至二次之諮詢服務,以及提供學區內國中小教師及家長專業諮詢以及後續學生處遇計畫之建議。

3.駐區內學生個案會議之參與、輔導教師專業培訓:駐區內學生開案及結案之評估,並參與個案會議;支援輔導教師專業培訓。專任專業輔導人員,應積極參與直轄市、縣(市)政府、大學校院或推展社政輔導之機構、團體辦理之業務相關在職進修課程每年至少十八小時;每年每人應至少接受十八小時之團督;必要時另行自聘個別督導。

4.危機介入之督導及諮詢:協助指導學校二級輔導教師進行校內危機介入之督導以及提供專業諮詢;接受縣(市)政府之督導及統籌調派,協助學生輔導工作。其它由縣(市)政府指派與學生輔導諮商相關之工作。

5.協助學校辦理偏遠地區學校發展條例第十三條相關事務。

  • 待遇:符合職務資格條件者,學士學位自 6 等 312 薪點(42,120 元)起敘;具碩士以上學位自 6 等 328 薪點(44,280 元)起敘

四、應徵資格:

  • 國內公私立大學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以上,並領有國內心理師證照。
  • 國內公私立大學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以上,並具有國內心理師證照考試資格者。

五、報名時間:公告日至 112 年 11 月 13 日止。

六、報名內容及方式:

  • 備齊送審資料:以下資料等影本各 6 份依序裝訂成冊(證件不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不受理補件)。

1.繳交報名表,於填妥資料後並應簽名或加蓋私章。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影印於同一面,並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3.最高學經歷證件、心理師證照影本(專職工作年資請附證明)。

4.與兒童青少年輔導工作相關訓練及經驗證明。

5.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6.已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請附相關證明(無此項者免附)

7.限時掛號信封一份(限用標準信封並加貼郵資 35 元),請詳細書寫考試結果通知單受信人之姓名、地址。

8.准考證報名當天發給。考試編號以電話另行通知,考試時程請於 112 年 11 月 20 日逕上本府教育處全球資訊網處務公告查詢, 112 年 11 月 20 日中午 12 時前未獲電話通知者請電洽花蓮縣學生諮商輔導中心。聯絡電話:( 03 ) 8532774 、 8532370 。若無接獲電話通知且又未電洽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者,視同放棄應考資格。

9.繳交上述證件之影本,無論錄取與否概不退還。

  • 一律採通訊報名,報名截止日為 112 年 11 月 13 日(以當天送達為準),請備齊以上資料逕寄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花蓮縣吉安鄉宜昌一街 45 號),並於信封註明「偏遠地區學校(富北國中)專業輔導人員(心理師)報名」。聯絡電話:( 03 ) 8532774 、 8532370 。

七、考試時間: 112 年 11 月 27 日(星期一)下午,詳細資訊請於 112 年 11 月 20 日逕上本府教育處全球資訊網處務公告及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網站查詢。

八、甄試方式與程序:

  • 甄試方式:

1.口試( 20 分鐘)

2.青少年口語諮商( 25 分鐘)

3.兒童遊戲治療( 25 分鐘)

  • 甄試時間及地點:報名截止後,於 112 年 11 月 20 日將甄試時間及地點公告於本府教育處首頁—處務公告(http://www.hlc.edu.tw) 及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網站。請各報名人員自行上網查閱。

九、錄取名額:

心理師正取 1 名,備取 1 名。應徵人員總成績未達 75 分者,不予錄取。備取人員依序列冊三個月內候用,候補期間 3 個月自圈選確定之翌日起算。

十、經甄選錄取人員由本府核准始行生效。

主辦單位: 學管科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曾啟銘
連絡電話: 8462860*230
公告時間: 2023-10-25 17:23:00
最後修改: 2023-10-25 17:2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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