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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重要 研習公告 113-1學期-數位學習教師增能研習-12/21加開A1、A2研習,本年度不再加開(各校務必於113年100%完成)

一、依據本府 113 年 10 月 30 日府教課字第 1130216759 號函辦理。
二、為因應教育部「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辦理,敬請各校檢視所屬學校教師之「A1 數位學習工作坊(一)及 A2 數位學習工作坊(二)」完成率,務必於 113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各 100%之研習指標。
三、務請各校編制內教師於 113 年度皆完成「A1 數位學習工作坊(一)及 A2 數位學習工作坊(二)」研習指標,全校完成率需達 100%。
四、查詢各校教師研習完成率: https://elearning.hlc.edu.tw/modules/tadnews/page.php?nsn=102
五、本府加開A1A2 研習場次如下,本年度不再加開場次,請把握研習機會或各校自行辦理。

研習場次:
11/30(六)
內容: 09:00-12:00/A1 數位學習工作坊(一)、 13:00-16:00/A2 數位學習工作坊(二)-因材網(報名額滿)

12/21(六)東華大學(尚有名額)
內容:09:00-12:00/A1 數位學習工作坊(一)13:00-16:00/A2 數位學習工作坊(二)-因材網

注意事項:
1.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或點選研習名稱直接報名;實體研習,不受理現場報名。
2.參與 113 年「5G 智慧學習推動計畫」、「重點學校實施計畫」、「BYOD & THSD 實施計畫」、「潛力學校入校入班(手把手)陪伴實施計畫」、「智慧型互動屏幕結合個人化學習載具補助計畫」等計畫教師務必於計畫期限內完成所屬計畫規定之相關研習。
3.需自備載具及充電設備(含延長線),以利課程進行及教案製作。
4.完成簽到、簽退、課堂點名、全程參與,方能核發研習時數。
5.全教網報名參與研習狀況,「報名但未參與研習」紀錄達三次以上者,不列入錄取名單。

主辦單位: 數位學習專案辦公室
發布者: 葉仙子
連絡電話: 03-8560237#25
公告時間: 2024-10-30 15:46:00
最後修改: 2024-12-09 12:11:58
點閱數: 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