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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送教育部「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十四條之一第二項裁罰基準」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定各1份。

 

一、依據教育部 113 年 2 月 29 日臺教授體部字第 1130008196B 號函辦理。
 

二、本部為協助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針對違反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 24 條之 1 第 2 項案件之裁罰,有客觀基準可資參考,以符合比例原則,爰特訂定旨揭裁罰基準。
 

三、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s://edu.law.moe.gov.tw

 

相關連結:

  1. https://edu.law.moe.gov.tw
主辦單位: 教育部
承辦單位: 體育保健科
發布者: 陳韋如
連絡電話: 03-8462860分機367
傳真號碼: 03-8462790
公告時間: 2024-03-01 08:45:00
最後修改: 2024-03-01 08:5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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