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99896

公告 檢送「本縣112年度發展國民中小學童軍教育實施計畫 」1份 ,請符合補助資格之學校於112年5月24日(星期三)前提出申請。

  1. 旨揭計畫,補助符合資格之國民中小學充實相關物品及設備器材經費 (以經常門為原則),國中以新臺幣 5 萬元為上限; 國小以新臺幣 2 萬元為上限,社區團請以學校名義提出申請。
  2. 請欲申請之學校於收件期限前檢具「經費申請表」及「相關佐證資料」各 1 份,電子檔先行傳送至 sa.min1222@gmail.com 信箱,紙本寄送至本府教育處終教科彙辦,以郵戳為憑, 逾期恕不受理。
  3. 上(111)年度補助經費,未核結之學校請儘速檢附經費結報表及成果各一式 2 份,函送本府辦理核結。
主辦單位: 終身教育科
承辦單位: 終身教育科
發布者: 馬靜敏
連絡電話: 03-8462860
公告時間: 2023-05-10 11:42:00
最後修改: 2023-05-10 11:44:16
點閱數: 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