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各校審查名單中需補件資料請於 4 月 12 日(三)下班前,傳送 PDF 檔至 te3921@hlc.edu.tw 或親至本處更正,逾期不受理。 二.請各校人事校對教師學校及姓名是否繕打有誤,如有誤者請於 4 月 12 日(三)下班前告知本處承辦人修正,以利後續辦理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