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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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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線上填報 有關本縣「111學年度第2學期校園生活問卷普測」,請各校協助調查,並於112年4月21日前完成線上填報,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3 月 21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20033807 號函辦理。

二、依據教育部「各級學校防制校園霸凌執行計畫」,高級中等學校、國中及國小(五、六年級)應於每年 4 月辦理乙次記名校園生活問卷調查普測,由學校老師負責對學生施測,鼓勵學生據實填答,勇於反映同學言語、肢體、網路或關係排擠等傷害事件,以協助學校全面瞭解學生是否有偏差行為,適時介入處置與輔導,預防其衍生為校園霸凌事件。

三、另為強化教師落實學生隱私保密作為,避免調查結果失真,施測前應由班級教師宣讀「教育部校園生活問卷施測注意事項」,俾使學生於施測前充分了解後再進行施測,倘以紙本問卷施測,回收問卷時請避免學生相互觀看填寫內容,應由班級教師親自收卷,以保障學生隱私。

四、請各校彙整問卷資料後,填寫後續處理情形綜整表(需核章),並於 112 年 4 月 21 日前完成線上填報。

(一)高中公務填報序號: 6885 。(含校園性別平等教育生活經驗調查)

(二)國中公務填報序號: 6886 。

(三)國小公務填報序號: 6887 。

五、檢附教育部校園生活問卷施測注意事項、各級校園生活問卷調查表、後續處理情形綜整表各 1 份。

  • 校園生活問卷調查表(高中適用).odt
    1) 校園生活問卷調查表(高中適用).odt
  • 校園生活問卷調查表(國小適用).odt
    2) 校園生活問卷調查表(國小適用).odt
  • 校園生活問卷調查表(國中適用).odt
    3) 校園生活問卷調查表(國中適用).odt
  • 校園生活問卷調查普測-後續處理情形綜整表.docx
    4) 校園生活問卷調查普測-後續處理情形綜整表.docx
  • 教育部校園生活問卷施測注意事項.pdf
    5) 教育部校園生活問卷施測注意事項.pdf
主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施展
連絡電話: 03-8462860#238
公告時間: 2023-03-23 08:23:00
最後修改: 2023-04-11 10:32:33
點閱數: 1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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