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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新住民子女教育要 點」第3點附表,業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中華民國112年3月9日以臺教國署原字第1120025995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請查照。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3 月 9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20025995B 號函辦理。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連絡電話: 038462860#275
公告時間: 2023-03-09 16:15:00
最後修改: 2023-03-09 16: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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