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告
學校專案函報超支併決算及補辦預算案所附數額表須以千元表達並無條件進位之辦理方式,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1.依據「112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執行手冊」之表3格式3之2及表5 辦理。
2.旨案附件超支預算及補辦預算之數額表以千元為單位,如辦理更換深水馬達 28,350 元,請於前開數額 2 表中「預計超支數」及「金額」欄,以「29」千元表達(無條件進位),以達該預算執行手冊附表規定。
3.為辦理超併附送「基金用途預計超支預算數額表」時,需於地方教育發展基金會計系統中更改以千元表達之處理方式,因本處無權限處理前項更改方式,請逕洽縣府帳務單位。
4.檢附數額表範例影本 2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