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統計處 112 年 2 月 1 日 email 辦理暨本府 112 年 2 月 3 日府教學字第 1120021515 號函諒達。
二、處理方式如下:
(一)若為國教署校舍管理系統有誤,請於 112 年 2 月 7 日下班前前來電(8462860 分機 225)或 mail(audrey@hlc.edu.tw)通知本府承辦人,由本府彙整擬修正資料的學校清單發文向國教署提出資料退回申請,以利學校再次修正。
(二)若為統計處定期公務報表網路填報系統表 9 有誤,請直接上填報系統(黃色欄位)做資料修正,並注意是否須併修 110 學年資料(110 學年資料修正方式請參考附件修改範例)。
(三)若經檢視 2 套系統皆有需修正之處,請前揭 2 個做法都須執行。
三、檢附 110 學年度資料異動申請表及修改範例各 1 份。
四、國中小公務統計網路填之"錯誤率"修正,為中央對本府一般性教育補助款考核項目之一,請貴校確實依限辦理,以免影響中央對本府一般教育補助款考核結果。
五、請以下學校於 112 年 2 月 10 日(含)12 時前完成修正(資料問題說明請參閱附檔),謝謝配合。
1.國中:富北國中
2.國小:明廉國小、光華國小、太昌國小、學田國小、中原國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