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1 月 18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20005970 號函。
二、為達 2030 雙語政策之目標,並考量外籍英語教學人員對於 提升學生英語口說能力、本國教師英語教學知能及營造校 園英語口說環境確有助益,國教署自 110 年度於國中小教育階 段辦理「擴大引進外籍英語教學人員計畫」(以下簡稱本 計畫),並逐年增加外籍英語教學人員之招募人數。
三、國教署於 112 年度賡續辦理本計畫,預計引進 822 名外籍英語 教學人員,並自即日起對外開放招募;凡護照國籍符合 「英語為官方語言或通用語言之國家名單一覽表」所列國 籍之英語教學人員者,即為旨揭計畫之招募對象。
四、有關本計畫外籍英語教學人員之申請資格、工作說明、薪資及相關福利,詳如附件;請貴校協助轉知護照國籍之官方語 言或通行語言為英語且對國中小英語教學有興趣的外籍人 士,上網報名參加招募甄選作業(計畫網站: https://tfetp.epa.ntnu.edu.tw/),並請所轄國中小協 助協助宣傳本案招募作業。
五、另為掌握外籍英語教學人員之教學品質,本計畫外籍英語教學人員均由國教署統一招募引進,不另核予地方政府招募 作業費與仲介服務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