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112 年 1 月 11日中市教特字第 1120002968 號函辧理。
二、請貴校有欲報名台中市是項安置之學生,請至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局全球資訊網(https://www.tc.edu.tw/)→科室業務→特殊教育科→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專區,下載「外縣市國中報名臺中市 112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作業注意事項」詳閱相關規定,並依排定審查時間將報名表件送達臺中市鑑輔會審查。
三、檢附「臺中市 112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受理報名分區一覽表」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