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民法成年年齡下修至 18 歲,為使成年學生了解新制內容及社會生活中之權利義務關係,並深化法律知識教育,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請國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協助印製旨揭出版品,敬請貴校多加利用,宣導及鼓勵教師融入教學參考,以協助學生面對民法修正後之相關作為。
一、 依據法務部 111 年 12 月 13 日法律字第 11103515040 號函暨國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 112 年 5 月 25 日南一中(教)字第 1120005817 號書函辦理。
二、 查總統 110 年 1 月 13 日華總一義字第 11000001891 號令修正公布民法部分條文,並自 112 年 1 月 1 日施行。將民法有關行為能力之規範調整 18 歲為完全行為能力人,部分在學學生將於 112 年 1 月 1 日為民法之成年人。
三、 為使各校得以因應,法務部提供《民法成年指南》,敬請多加參考利用,以協助學生面對民法修正後之相關作為。
四、 如有需要可至法務部「民法修正調降成年年齡專區」宣導資源項下(網址: https://reurl.cc/MXGmQ4 )下載電子書利用。
五、 另教育部公民與社會學科中心研發相關教學資源,置於學科中心網頁(網址: https://reurl.cc/eWnVox ),亦請鼓勵貴校教師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