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縣 111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承辦單位:國中社會領域輔導團領召學校鳳林國中。
三、受訪學校:花蓮縣立光復國中。
四、活動日期: 111 年 12 月 2 日(星期五)上午 10 : 00 至 12 : 00 。
五、出席人員:
(一)領召:鳳林國中羅校長。
(二)副領召:化仁國中王主任、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課程與教學發展中心洪老師。
(三)輔導員:國風國中詹老師、平和國中彭老師、吉安國中鄔老師。
(四)行政秘書:鳳林國中游組長。
(五)學校人員:光復國中教師、全縣有意願參與之社會領域教師。
六、請貴校依權責核予出席人員公(差)假與會及課務排代,學校人員由各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輔導團相關人員所需經費由精進計畫國民教育輔導團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七、活動流程:
10:00-10:10 開場
10:10-11:40 有效教學示例推廣與分享(輔導員鄔明盛老師)
11:40-12:00 意見交流與綜合座談
13:30~16:00 社會輔導團團務會議(輔導團相關人員參加,地點:鳳林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