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112年「原住民族之民族教育次專長進修學分班」,請各校薦送有意願參加進修之在職教師名單並完成本縣校務系統公務填報(第6744 號)
一、依據本府 111 年 11 月 18 日府教學字第 1110228145 號函辦理。
二、不論是否薦送教師進修,均需於 111 年 11 月 24 日(星期四)前完成本縣校務系統公務填報(第 6744 號)
三、有薦送的學校才而要交校長核章的薦送表,沒有薦送的學校,不用交核章薦送表。
四、公務填報 6744 請於教師身別(正式、代理) 欄,再補填欲修習民族別:如:正式(阿美族)、代理(太魯閣)
如有薦送紙本務必填上欲修習民族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