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1 年 11 月 15 日臺教國署幼字第 1110159115 號辦理。
二、檢附「111 學年度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安全教育議題融入教保活動課程計畫之安全教育推廣專業諮詢名單」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