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111年11月 14 日府教課字第1110228352號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9月28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127288B號函暨111年10月27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148717號函辦理。
二、旨揭經費說明如下:
(一)本案會計子目代號:CG1164,為加速撥付進度,本府已於111年10月31日於處務公告編號第96204號公告請各校掣據,倘若已依據處務公告繳交收款收據之學校請勿重複掣據(詳如附件─收款收據繳交一覽表)。
(二)執行期程、結報方式、賸餘款與成果繳交:
1 、計畫期程:111年8月1日 起至112年7月31日止。
2 、結報方式:並依簡化流程方案辦理,請貴校於112年8月11日(五)檢具「經費結報表」一式2份及成果報告一式3份送本府核銷(原始憑證留校以備審計機關查驗),有結餘款以「繳款書」繳回。
3 、成果報告電子檔(可編輯檔及掃描檔)彙整後,傳至承辦人電子郵件(mowsi0620@hlc.edu.tw)或其他可傳送電子檔平台(如:LINE 等),檔案命名為:「 111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族社團成果報告書─ 學校全名」。
三、檢附本縣「111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族社團經費」核撥一覽表1 份。
四、尚未繳交收款收據學校名冊詳如附件:「繳交情形一覽表(截至 11 月 19 日為止,尚有一所學校尚未繳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