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調查各校減課費的支用情形及減課人員,以了解各校有將數位學習精進方案之減課費用妥善安排給網管人員或其他與數位學習精進方案相關承辦人員身上,以確保各校在網路及載具的管理或計畫推動上能有相對的人力妥善維護。
二、請各校協助於 111 年 10 月 21 日前於公務填報系統填查『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學校減課調查表』。
三、公文詳見:本府 111 年 7 月 28 日府教課字第 1110151368 號函及本府 111 年 10 月 13 日府教課字第 1110205294 號函辦理
四、如有相關疑問請洽數位學習專案辦公室俞健恒助理,電話: 03-856023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