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11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花蓮縣縣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請各校查詢得獎名單,若學生或指導老師名字有誤植者,請於10月19日(星期三)前以電子信箱或電話聯繫國風國中翁老師,電話8323847分機16,電子信箱:aton8186@gmail.com。
三、需裝裱之前三名得獎作品,請各校於10月11日(星期二)至10月14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至「國風國中(教務處)」取回,裝裱相關規定請參閱「111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以上各類作品務必於背面之右上、左下兩方貼好報名表,並於10月24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送回「國風國中」,以免延誤包裝送全國賽收件時間。
四、【平面設計類】各組前三名之學生作品皆需裝框,背後加木板,裝框後高度勿超過10公分。
五、高中職組之【西畫】、【版畫】需裝框,背後加木板。
六、高中職組之【水墨畫】請以捲軸裱裝,並以塑膠套包妥,作品大小連同裱裝寬度不得超過120公分,長不得超過270公分。
七、各校初賽未得獎以及佳作作品,請於10月11日(星期二)至10月14日(星期五)下午1時至5時至「國風國中」辦理,逾期未領回作品由本府逕行處理。
八、書法類各組取得前三名決賽權之同學,另行電話通知學校,並請轉知參賽同學於10月15日(星期六)至國風國中參加現場書寫。詳細內容請參閱111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書法類決賽花蓮縣現場書寫簡章及111學年學生美術比賽網頁公告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