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組成績如附件,請參考。獎狀及禮卷 12/30(五)起可至教育處課程教學科領取(可代領),謝謝。
一、依據: (一)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學習扶助作業要點。 (二) 花蓮縣 111 學年度推動學習扶助整體方案。
二、目的:
(一)配合學習扶助,發揚扶助弱勢、帶起每個孩子、不放棄任何希望的教育理念。
(二)透過辦理教具及心得徵選活動,促進實務交流,增進教師教學專業知能,彰顯教學相長成效。
(三)鼓勵教師進行教學思考,提升教學專業知能,解決「學習低成就」教學現場問題。
三、 辦理期程及地點:
收件日:111 年 11 月 07 日止。(地點:北埔國小)
四、參加對象:各國中小學習扶助人員/現職教師/上學習扶助學生均可參加。
五、項目與內容:
(一)教學教具 1.主題:教師進行教學時,期使增進上學習扶助學生理解,為了輔助教學而設計之教具。 2.內容規範:徵求錄製剪輯國、英、數操作教具影片 5~15 分鐘內之 CD 片及實體教具。
(二)教學心得 1.主題:學校推動學習扶助之行政或教學心得。 2.內容規範:徵求每校代表 1 名,投稿 1 則,心得字數為 1000-1500 字。
(三)學習心得 1.主題:參與學校推動學習扶助學習過程,積極向上、態度認真,學習效果良好。 2.內容規範:徵求每校至少代表 1 名,投稿 1 則心得字數為國中 500-600 字, 國小中高年級組 400-500 字,低年級組 200-300 字。
(四)收件:
1.每校送件件數:每校至少代表 1 名,送件件數 1 件。
2.收件項目:每校代表送件作品需包含紙本( A4 )與電子檔資料。
A.電子檔:檔名以送件作品之「實施心得-校名+作者姓名」來命名,例如:實施心得- ○○國中陳大同。 Email : s9843.lisa@msa.hinet.net (謝美慧主任)
B.書面資料:請以作品為單位,繳交含報名表一份(附件 1 )、授權書一份(附件 2 )、 智慧財產切結書一份(附件 3)、作品紙本一式 3 份(附件 4)。(報名表、授權書、智 慧財產切結書請勿裝訂)。
送件地址:花蓮縣新城鄉北埔村北埔路 170 號北埔國小(謝美慧主任)。 (五)收件日期:自民國 111 年 10 月 3 日至 11 月 7 日止,以郵戳為憑。
............詳閱附件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