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 111 年 8 月 23 日府教課字第 1110169806 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學校參與此計畫以期達成 5 年內縣內國中小全數參與藝文場館體驗之目標,將優先錄取尚未申請過本計畫之學校。
三、第 1 期通過名單:鶴岡國小、中城國小、靜浦國小、鳳仁國小、北林國小、三棧國小、國福國小、景美國小、新城國小、源城國小、明禮國小等 11 校。
四、第 2 期通過名單:秀林國中、大禹國小、佳民國小、高寮國小、南華國小、紅葉國小、水源國小等 7 校。
● 目前尚有 3-4 所學校名額可申請,請尚未申請學校可再送件,收件截止日 111 年 9 月 30 日(五)止。
五、審查結果為通過者,相關經費請撥事宜另行函知,旨案經費分兩期撥付,第 1 期經費已核撥分配完畢,未分配到第 1 期核撥的學校將於下學期另案核撥。
七、檢附第 1 期經費核撥表供參。
八、感謝縣內公立國中小學踴躍申請,請尚未申請或審查未通過之學校,鼓勵 112 學年度可再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