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94570

轉知 轉知臺南市政府修正「臺南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要點」第四點及第六點,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1 年 8 月 8 日南市教安(一)字第 1110960333 號函辦理。
主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黃馨怡
連絡電話: 03-8462860#225
公告時間: 2022-08-10 09:10:00
最後修改: 2022-08-10 09:10:00
點閱數: 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