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填
【催填】請案內學校(含私立國立)於111年6月30日前,至校務系統公務填報「國中小(含私立國立)新生(含國小三、五年級)常態編班辦理時間地點填報」(序號6529),本府將依所填報辦理時間派員督導。
尚未完成填報學校:
東華附小、富北國中、新城國小、平和國小、瑞穗國小、富源國小、學田國小、太平國小、西富國小。
一、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暨花蓮縣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補充規定(以下稱本補充規定)辦理。
二、為加強與教師、家長、學生溝通,使其瞭解學校實施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之精神與措施,各校應於校務會議、學生家長會、親師活動及其他適當時機提供資訊予家長,以加強落實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之宣導。辦理編班作業前應事先公告,並通知全體新生家長參觀編班作業,疫情期間為避免群聚增加染疫風險,建議學校併採線上直播方式辦理。
三、另查本補充規定第 3 點第 1 項第 1 款略以:「國中新生之編班得採本府辦理之國民中小學基本
學力檢核六年級成績高低順序以 S 型排列」,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三級警戒暫緩辦理 111 年度(六年級)
學力檢核,爰國中新生之編班得參採學生五年級
學力檢核測驗成績為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