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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10學年度第2學期教科書4項補助款(縣補助審定本與藝能科、花東書籍費、學生用書、學校用書)業已全數撥付,請各校儘速於6/30前完成核銷及付款事宜。

請各校儘速完成旨揭補助款核銷撥付書商。
檢附各款項核定表及結報表供參。
主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陳香茹
連絡電話: 03-8462860分機223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22-06-13 11:51:00
最後修改: 2022-06-30 09:35:00
點閱數: 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