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
【公務填報6526】花蓮縣立國民中小學110學年度下學期實施家庭訪問及提供家庭教育諮商輔導調查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6 月 15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10076026 號函辦理。
二、請學校確依「強化國民中小學家庭訪問實施原則」與「家庭教育法」規定辦理,以落實學校家庭訪問與提供相關家庭教育諮商輔導之協助。
三、第 1 至第 14 題為家庭訪問調查,第 15 至第 21 題為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調查,若人數(次)為 0 則填 0 。
(一)有關「其他家庭訪問」係為到府訪問、電話訪問、個別訪談與班親會以外方式或行為之。
(二)學校提供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提供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辦法第 6 條」規定行為之。
四、請各校於 111 年 7 月 15 日前填報完畢,感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