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111年度學校「環境教育人員」素養提升暨認證展延研習(第2梯次),請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111 年 5 月 25 日新北教工環字第 1110974318 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環境教育人員專業知識與能力,並依「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 15 條第 1 項規定:「環境教育人員除經薦舉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者外,其認證有效期限為 5 年,期限屆滿前 3 至 6 個月內得申請展延;每次展延之有效期限為 5 年」,該市以已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之學校人員為對象,利用新北市自然資源場域、特色學校之環境教育推動經驗分享、相關環境教育知能的交流等,辦理旨揭研習,使其將增能課程中的專業知識帶回學校、有效落實推廣環境教育。
三、旨揭研習說明如下:
(一) 研習時間: 111 年 7 月 7 日(星期四)至 7 月 8 日(星期五)。
(二) 研習地點:線上即時遠距教學(Google Meet 會議室代碼另行通知)。
(三) 研習對象與錄取人數:
1、該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已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者優先錄取。
2、如有餘額,開放其他各縣市公私立高級中學以下學校已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者至多 20 人。
3、本研習總人數不超過 70 人;同一學校至多錄取 1 人,但如有餘額則同一學校可錄取多人、並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至額滿為止。不接受臨時報名。
4、本研習非一般研習,故需於報名時上傳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證書為憑;凡報名時未上傳、且未依承辦人所定期限補寄送者,均視為資格不符、一律不予錄取。(若未曾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請參加「環境教育人員認證研習」;若曾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但有效期限已過,請向發證機關申請「再認證」。)
(四) 請於 111 年 5 月 30 日(星期一)凌晨 0 時至 6 月 17 日(星期五)深夜 24 時至新北市永續環境教育中心網站
http://www.sdec.ntpc.edu.tw/報名。錄取人員將另行以 E-mail 通知及公告於教師研習系統;不接受現場報名。
(五) 其他說明:
1、錄取人員請全程參與;另為確保研習品質,本研習按節查核出席情形、依 Google Meet Attendance 外掛程式紀錄上線時間、據以核發研習時數。
2、該局同意學員研習當日依實核予公假(課務自理)或差假登記。
(六) 簡章公告於新北市永續環境教育中心網站。
四、若對本研習有任何疑問,請洽承辦人招彥甫辦事員,電話(02)26100305 分機 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