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
【重要公告】為調查本縣國中小冷氣維護費需求,請各校於111年3月25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至校務系統線上填報(編號6375)完成填報並依說明段配合辦理,逾期未填報者視為無需求且不予受理,請查照。
一、依據本府 111 年 1 月 25 日府教設字第 1110020486 號函辦理(文諒達)。
二、調查以各國中小教學使用空間之冷氣設備為主,行政空間不納入計算。
三、冷氣維護費以每臺冷氣以 2,500 元,並以三年為一週期設算;冷氣維護內容包含濾網清洗、散熱片清潔、外部及零件清潔、電源及管線檢查、冷媒檢查(查漏及重填冷媒)、高壓清洗等項目。
四、請以 111 年 7 月 31 日為切截點,填入貴校裝設於教學空間之冷氣設備符合該使用年數之台數。本年度核撥滿 3 年及滿 6 年之冷氣設備維護費用。( 104 年 8 月 1 日至 105 年 7 月 31 日及 107 年 8 月 1 日至 108 年 7 月 31 日購置之冷氣。)
五、請各校至財產登錄系統產生冷氣設備之財產盤點清冊,上傳至雲端硬碟(綱址: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uJ7sB3fV3cA1U9QsuWdcDZSr09Wf-Fe8?usp=sharing )(檔名: (學校代碼)(校名)冷氣設備財產清冊 )(例:( 154605 )(中正國小)冷氣設備財產清冊。)
六、若學校確無符合使用年數冷氣請協助於填報表中填 0 ,確認學校已知悉並完成填報。
七、本調查表將做為後續冷氣維護經費設算之依據,若學校未能如期如實填寫,後續若無法提供該年度冷氣維護經費,概由學校自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