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件】「110學年度第2學期補助國民中小學學生無力繳交代收代辦費」之申請補助金額(僅家長會費部分)核對,請於111年3月2日(三)14時前至「校務系統-公務填報-編號6340」完成填報。
一、請各校先下載「110 學年度第 2 學期補助國民中小學學生無力繳交代收代辦費經費申請核對表」,核對表內「申請補助金額」欄位之金額是否正確,此金額僅包含「家長會費」部分。
二、再請至「校務系統-公務填報-編號 6340」完成填報。
三、為確保後續執行及學生權益,敬請各校務必於 111 年 3 月 2 日(三)14 時前填報完竣,逾期未確認者視為申請金額無誤,感謝各校配合辦理。
四、檢附「110 學年度第 2 學期補助國民中小學學生無力繳交代收代辦費經費申請核對表」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