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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03

轉知 【轉知】花蓮縣文化局辦理「111年花蓮縣藝文出版品補助」徵件活動作業要點及申請表各1份,請學校鼓勵教職員踴躍參加,請查照。

一、本年度申請補助以 111 年 11 月 15 日前能完成出版之作品,凡未曾出版或出版二年內之文學、美術、音樂及藝文相關之攝影、報導、採集、翻譯、調查研究、繪本等均可提出申請。
二、本計畫最高補助上限為新臺幣六萬元,視出版總經費綜合審查核補。
三、收件日:即日起至 111 年 4 月 30 日止。
四、補助作業要點及申請書等相關表格請至花蓮縣文化局網站: http://www.hccc.gov.tw (便民服務/補助資訊/花蓮縣文化局補助藝文出版品補助作業要點),洽詢電話( 03 ) 8227121 分機 168 莊小姐。
五、檢附「花蓮縣藝文出版品補助作業要點」及「申請表」各 1 份供參。
主辦單位: 花蓮縣文化局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鍾凱蘋
連絡電話: 03-8462860#565
傳真號碼: 03-8572660
公告時間: 2022-02-15 14:40:00
最後修改: 2022-02-15 1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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