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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核定貴校附設幼兒園及鄉鎮市立幼兒園辦理「110學年度第2學期公立幼兒園就學補助」經費案, 請於111年1月24日前免備文檢附收款收據(會計子目代號:應付代收款CE1035)逕送本府辦理請撥,請查照。

一、依據本府 111 年 1 月 18 日府教特字第 111001563A 號函辦理。
二、請於本(111)年 1 月 24 日前依附件免備文掣據請款(子目代號:應付代收款 CE1035)
三、
1.國小附設幼兒園:
(1)主旨:110 學年度第 2 學期公立幼兒幼兒園雜費及代辦費補助--1 張收據
2.鄉立幼兒園及國立東華:
(1)主旨:110 學年度第 2 學期公立幼兒園免學費及雜費代辦費補助---1 張收據。
****重要:請以黃色底層標示金額掣據,倘第 1 學期有不足款,則第 1 學期 1 張,第 2 學期 1 張---共 2 張收據;倘第 1 學期有賸餘款,則以最右邊黃色底層金額掣據共 1 張(最左邊原核定數扣除賸餘款後實撥數)。
四、隨文檢附 110 學年度第 2 學期公立幼兒園就學補助第一期預估經費表 1 份。
五、請於信封註明:110 學年度第 2 學期「公立」幼兒園免學費補助收據-特幼科李小姐。
其他:此表基準日為 111.1.18(右上角),為第一期預估經費~若與現況不符,另等公文通知再次請款事宜,感謝配合!
主辦單位: 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李宜真
連絡電話: 03-8462860分機254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22-01-18 14:05:00
最後修改: 2022-01-18 14: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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