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轉知110年11月30日兒童遊戲場業務聯繫平臺第4次會議紀錄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12 月 30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00169522 號函辦理。
二、旨揭紀錄重點摘要如下:
(一)針對無人監督及管理之場所設置管狀滑梯,易造成多人使用衝撞之耽慮,建議處理方式如下:
1 、請檢視管狀滑梯上方暫停平台與滑出段是否有視覺死角,如有視覺死角建議予以改善。
2 、請於滑梯出入口設置告示牌標示使用方法(每次 1 人使用)及避免推擠等警語。
(二)有關簡化遊戲場備查行政程序案說明如下:兒童遊戲場設施安全管理規範(下稱本規範)修正過程中討論,政府設置之遊戲場辦理驗收程序過程中,可檢附本規範第 7 條應檢具之文件函送本府辦理備查,完成備查程序即可開放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