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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學生校外賃居安全宣導EDM」更新案,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12 月 23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172524 號辦理。
二、為維護學生校外賃居安全,提升學生安全觀念與意識,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業前於 108 年 11 月 26 日函頒「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賃居服務注意事項」,請學校依本注意事項加強辦理。
三、檢附「110 年學生校外賃居安全宣導 EDM」更新(詳版、簡版)各 1 份,請學校配合辦理。
主辦單位: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承辦單位: 教育設施科
發布者: 黃偉杰
連絡電話: 03-8462860#316
公告時間: 2021-12-24 09:08:00
最後修改: 2021-12-24 09: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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