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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製作「笑氣根本不好笑!」文宣品,請本縣國中小派員至本府教育處學管科領取。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10 月 15 日臺教學(五)字第 1100139822 號函辦理。
二、笑氣學名為「一氧化二氮」或「氧化亞氮」,是一種無色有甜味的氣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 109 年 10 月 30 日列為「關注化學物質」。為強化法令宣導,教育部製作文宣海報 1 張,請本縣所轄學校及機關(構),結合各項活動運用,另可張貼適當場所供民眾了解訊息。
三、請本縣國中小派員至本府教育處學管科領取旨揭文宣海報 1 張,如有相關活動宣導需求,請至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資源網」(文宣專區: http://erp.moe.gov.tw/Poster ),下載電子檔運用。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林鈺容
連絡電話: 03-8462860*222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21-10-18 09:44:00
最後修改: 2021-10-21 15:38:00
點閱數: 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