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本縣109學年度戶外教育到校訪視輔導實施計畫一份, 敬請受訪各校配合辦理,並請核予相關人員公假及課務排代 ,請查照。
一、依據本縣 109 學年度戶外教育到校訪視輔導實施計畫辦理。
二、有關訪視日期、自評表、成果照片格式請參考附件,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請受訪學校於訪視前填寫自評單,並於訪視當日將紙本自評表及簽到表交於訪視委員。
(二)受訪學校於訪視後一週內將下列資料寄至指定信箱(peifen8810@gmail.com):
1、自評表電子檔(核完章)。
2、成果照片電子檔。
三、本案聯絡人:北埔國小蔡佩芬主任,電話 03-8264624 轉 36 ,電子郵件 peifen8810@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