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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行政院函知法務部函報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3項規定應行公告之調整、增減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9 月 7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115188 號函辦理。
二、檢送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 1 份(如附件)。
主辦單位: 教育部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林鈺容
連絡電話: 03-8462860*222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21-09-16 10:05:00
最後修改: 2021-09-16 10:05:00
點閱數: 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