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力檢核】有關109學年度(110年)學力檢核試務作業相關人員辦理相關作業,請所屬學校核予公(差)假登記,請查照。
一、依據 109 學年度建置國民中小學教育長期資料庫工作計畫辦理。
二、本學年度
學力檢核作業日期如下,請所屬學校核予相關作業人員公(差)假登記:
(一)相關試務工作人員:請國中 110 年 9 月 2-3 日至教育處領取七年級答案卡,並於 9/13 下午至試務中心領取試卷、 9 月 14 日下午將答案卷彌封箱送回試務中心。
(二)110 年 9 月 14 日進行測驗,由試務監察人員交換巡察試場。
(三)各校於 9 月 23 日施測後一週內進行補考,將答案卡或國小一二年級國語試卷送回教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