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全國國中、小教職員工施打疫苗名冊第二階段填報,請各校7月29日中午前將「名冊」及「檢核表」核章紙本【統一送至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彙辦,如說明。--更正造冊對象類別及增加第2階段無造冊人員處理方式。
一、依據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教職員工及教育相關工作人員接種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苗規劃、配送、施打注意事項辦理。
二、造冊對象:各教育局處就未列於「第 1 階段名冊」中之主管學校教職員(例如新進之專任教師(代碼 2 )、代理代課教師(代碼 2 )、實習教師(代碼 15 )、課後照顧班教師(代碼 18 )、學習扶助教師(代碼 19 )、夜光天使教師(代碼 20 )進行造冊,不含學校志工、家長會人員。倘確為應列於第一階段造冊而漏列之教師,得於本次補填。
三、造冊方式及其間:請學校自即日起至「國民中小學教職員人力網」進行填報,各縣市完成各校名冊檢核並線上提交名冊後,於 7 月 31 日前將核章名冊(紙本)函送至國教署。
四、填報內容:倘為人力網資料庫現有人員,系統可帶入其相關資料。未在系統內之人員,請以新增方式填寫。需提交資料包含姓名、身分證字號、生日、手機號碼、職務(有代碼供選擇)、工作內容說明(需自填)、接種縣市(依據人員意願)。
五、填報及提交流程:
1.各校(預設權限填報人:人事及教務/教導)於「國民中小學教職員人力網」>「T 表單填報」>「T33 教職員工施打疫苗名冊調查」選擇第二階段表單填報,經各校主管確認後,於人力網點選提交給縣市主管機關審查,並列印系統產製之名冊 PDF 檔,紙本併同檢核表經校長檢核完成後報送主管機關。
2.縣市主管機關於「國民中小學教職員人力網」>「T1.表單填報」>「T1.23 教職員工施打疫苗名冊調查」審視第二階段表單確認後,確認名冊經縣市局處長同意後,點選提交給教育部。
3.縣市點選線上提交後,列印系統產製之縣市統計表 PDF 檔,經各局處長核章後,以密件函送國教署(含學校所報名冊)。
六、倘學校承辦人填報確認無權限者,需請負責學校管理者(AA 帳號)承辦人使用學校管理者(AA 帳號)登入後,至【D53.1 設定行政協助人員】【D53.2 權限管理】額外設定權限即可。
七、因專案疫苗數量有限,且 1922 平台已大量開放接種,第二階段造冊對象屬課後(外)人員僅包含注意事項中列之課後照顧班、學習扶助、夜光天使,未包含課後社團。請鼓勵課後社團相關人員至 1922 平台登記。
八、如果學校第2階段確定為0人,仍請學校上系統 *直接提交送出* ,但不用再給名冊和檢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