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縣110學年度幼兒園收費備查及收費登載相關作業一案,請尚未填報者務必於今日填報完成,請查照。(6/25更新:尚未填報名單)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0 年 6 月 17 日臺教國署幼字第 1100072870 號函暨 110 年 6 月 18 日臺教國署幼字第 1100076103 號函辦理。
二、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以下簡稱幼照法)第 38 條規定:「(第一項)教保服務機構之收費項目、用途及公立幼兒園收退費基準之自治法規,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第二項)私立教保服務機構得考量其營運成本,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定之收費項目及用途訂定收費數額,於每學年度開始前對外公布,並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後,向就讀幼兒之父母或監護人收取費用。(第三項)教保服務機構之收退費基準、收費項目及數額、減免收費規定,應至少於每學期開始前一個月公告之。(第四項)前項收退費基準、收費項目及數額、減免收費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主動於資訊網站公開其訂定或備查之內容。」先予敘明。
三、 110 學年度收費登載及備查事宜說明如下:
(一)全國幼兒園幼生管理系統(以下簡稱幼生系統)已開放 110 學年度收費登載功能,請貴校(園)於 110 年 6 月 25 日前完成收費登載作業,除依規定登載各年齡層幼兒收費外,並應經本府審核通過,俾確保幼兒園實際收費與系統登載資料一致,以維護幼兒及家長權益。
(二)幼生系統係登載幼兒園常態性收費(多為月收或期收),應於每學年度開始前對外公布,且不應因每學期或每月提供教保服務之天數增減而有更動收費數額之情形。惟查部分縣(市)之公立幼兒園收費數額,有因餐點招標計算至零星天數,致需頻繁修正系統登載數額,或因配合國民小學供餐廠商招標期程而有延後登載收費之情形。為落實幼照法第 38 條規定,請貴校(園)確實依本縣公立幼兒園收費基準至幼生系統登載 110 學年度收費數額。爰 110 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午餐費及點心費如尚未完成採購作業無法確認收費數額者,請依本府所定公立幼兒園收費基準填報, 且填報數額不應高於本府所定收費基準收費上限。
(三)至準公共幼兒園 110 學年度收費,各續約園因應教保服務人員之年資調薪而調整之收費數額,由幼生系統統一帶入,無須自行上網填報,俟收費登載完成後,再至全國教保資訊網檢核,俾利核算政府協助家長支付費用;新簽約尚未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核定之園所,仍請先自行上網填報,俾利完成收費登載作業。
(四)基於幼兒園收費應於每學期開始前一個月公告之, 110 學年度收費經公告後以不受理更動為原則,如有特殊原因須調整者,應敘明原因函報本府轉送國教署辦理。
(五)110 學年度申請收費調整之幼兒園業經本府審查完畢,調整後數額請逕依後續核定公文進行系統確認。
四、尚未填報名單:迦南美地幼兒園、明德幼兒園、佳姿幼兒園、復興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大愛幼兒園、何嘉仁幼兒園、爾雅之家蒙特梭利幼兒園、小樹幼兒園、愛彌兒幼兒園、怡兒寶幼兒園、三民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大禹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新城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北昌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毛毛虫幼兒園、吉安鄉立幼兒園、光華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壽豐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瑞穗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瑞穗鄉立幼兒園、富里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永豐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崇德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秀林鄉立幼兒園(含分班)、秀林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水源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三棧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萬榮鄉立幼兒園(含分班)、立山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