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88749

轉知 轉知衛生福利部修訂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輔導處遇原則及流程圖各1份,請幼兒園協助配合辦理,正式公文另案函知。

一、依據衛福部 110 年 5 月 31 日衛部護字第 1101460543 號函辦理。
二、檢附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輔導處遇原則及流程圖各 1 份,請至附件檔案下載運用。
主辦單位: 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溫舒蘋
公告時間: 2021-06-04 14:29:00
最後修改: 2021-06-04 14:31:00
點閱數: 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