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88699

?110學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選用期程延至110年6月25日(星期五)止,並請各校於期限內至「教育部辦理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共同供應之採購作業」填報網站完成填報,詳如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5 月 28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00062515A 號函辦理。
二、 110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依九年一貫課程綱要所編輯之教科圖書,學校得循往例辦理選書事宜,至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編輯之教科圖書(國小三年級及國中三年級),教育部業委請國家教育研究院依法辦理審定事宜,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選用注意事項」第 5 點第 1 款之規定略以,學校選用教科圖書,自每年 5 月 1 日起,始得開始選用,並至 5 月 31 日前完成,先予敘明。
三、惟考量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 110 年 5 月 19 日起,提升全國地區疫情警戒至第三級,為免影響學校選用事宜,爰 110 學年度選用之期限,得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選用注意事項」第 5 點第 1 款之規定,延至 110 年 6 月 25 日止。
四、請各校確實依前開期限選用,並於 6 月 1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起至 110 年 6 月 25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止至「教育部辦理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共同供應之採購作業」填報網站完成填報。


※填報網站密碼已重設,請以預設密碼登入,請參閱教科書網站填報操作說明及教科書填報系統快速提醒(如附件)。
主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陳香茹
連絡電話: 03-8462860分機223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21-05-31 15:27:00
最後修改: 2021-06-01 16:29:00
點閱數: 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