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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有關幼生請假及相關防疫措施,正式公文另案函知。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5 月 17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060457 號函辦理。
二、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並審酌各地區及各家庭面臨之情形殊異,爰全國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幼生家長如有基於防疫目的,為其子女向就讀幼兒園請假者,請幼兒園從寬認定個案情形,予以准假,且不納入幼生個人出缺席紀錄。
三、另請提醒請假幼生儘量待在家、不要外出,進行自我健康監測,並妥為規劃在家學習之進度與內容,善用相關學習平台,利用此期間落實自主學習。
四、請幼生及教職員工務必落實佩戴口罩、勤洗手、加強環境消毒、增加量測體溫頻率及維持教學場域之室內通風等防疫工作,如人員出現發燒或呼吸道症狀,應儘速就醫不上課/班。
五、教育部已啟動調查幼兒園之防疫物資狀況,會協助調度並儘快補足,全力支援園內防疫物資。
六、檢附 110 年 5 月 15 日「教育部通報」1 份,如需使用請至附件檔案下載運用。
七、請幼兒園仍應持續依據指揮中心所發布最新防疫等級及措施辦理。

主辦單位: 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溫舒蘋
公告時間: 2021-05-20 11:09:00
最後修改: 2021-05-20 13: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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