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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教育部宣布停課至110年5月28日,本縣幼兒園收退費相關事宜,請查照。

一、依據 110 年 5 月 18 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說明事項辦理。
二、公立(含鄉鎮市立)、準公共、私立幼兒園:家長自行繳交之費用,依本縣公私立幼兒園收退費辦法及基準,由幼兒園辦理退費。
三、非營利幼兒園:依法停課日數連續達 5 日以上者,按幼兒每人每月實際繳交費用,乘以請假或停課日數占當月教保服務總日數之比率,再乘以百分之三十退費。
主辦單位: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戴子軒
連絡電話: 8462860轉257
傳真號碼: 8462780
公告時間: 2021-05-18 15:01:00
最後修改: 2021-05-18 15:03:00
點閱數: 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