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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有關110學年度家長繳費收據須補正名單如下,請各公私立幼兒園配合辦理並於110年5月24日前免備文報送需補正收據樣張,詳如說明。

一、依據處務公告 74759 號續辦。
二、檢附檢核結果,請需補正資料之園所於 5 月 24 日免備文補正資料重送本處特幼科承辦人。
主辦單位: 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李宜真
連絡電話: 03-8462860分機254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21-05-18 11:48:00
最後修改: 2021-05-18 11: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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