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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辦處務公告編號74473】有關110學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小學前導學校計畫」申請案,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主旨:如本公告標題。

續辦處務公告編號 74473

依據:
本府 110 年 4 月 21 日府教課字第 1100077275 號函。

?說明:
一、請於 110 年 5 月 10 日(星期一)前將下列資料(免備文)送本府教育處課程教學科承辦人,俾利辦理後續作業:
  (一)群組計畫書紙本 1 式 2 份。
  (二)計畫經費表紙本 1 式 2 份。
  (三)電子檔(光碟提供),內容如下:
     1、完整計畫含經費表核章紙本掃描檔( PDF 格式)
     2、完整計畫之可編輯電子檔( WORD 格式)

?請以群組為單位將相關資料送府。

二、注意事項:
?本案計畫不得與「110 學年度活化計畫-子計畫 2」重複申請。

?各校 110 學年度計畫經費補充保費,請確實按照所給的鐘點費預算編列(可以少、不能多),小數點請【無條件捨去】。

?資本門設備費不超過計畫總經費 20%

?雜支不超過業務費 6%

?本案計畫補助經費含經常門與資本門, 110 學年度依前導學校類型不同,可申請計畫總經費上限如下:
  核心學校:上限 45 萬元整。
  中堅學校:上限 30 萬元整。

?備註:
旨案計畫所需經費編列原則、使用範圍、支用基準及編列項目名稱請參閱下列資料: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前導學校暨機構作業要點
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1464

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
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FL008371

各類歲入、歲出預算經常、資本門劃分標準

主辦單位: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余芳怡
連絡電話: 03-8462-860 分機 563
傳真號碼: 03-8572-660
公告時間: 2021-05-04 11:30:00
最後修改: 2021-05-13 08:46:00
點閱數: 4473